User Terms of Service

目錄

歡迎您加入 91AP P並選用我們的服務方案與相關服務(統稱為 91APP 服務),本服務條款是使用本服務的基本規則,與您的權利義務息息相關,請務必詳閱。

我們僅接受依照台灣法令註冊之公司、商號註冊為我們用戶,您必須以公司、商號的名義與登記資訊完成註冊。若您非具備前述身份,請勿申請註冊。

本服務條款稱「用戶」時,包含了用戶公司、所屬員工以及依公司所授予權限而操作運用本服務的人。用戶在註冊時,擔保已取得合法授權。本服務條款稱「91APP」時,係指英屬開曼群島商九一應用軟體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即 91APP, Inc., Taiwan Branch.)。您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依本服務條款交換之電子文件,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請留意,當您註冊為我們的用戶時,視為您已經充分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且承諾遵守本服務條款之一切內容。

您得隨時於 91APP 官網查閱最新版本,版本更新時,也將同步更新於 91APP 官網並透過系統管理後台(OSM)對您發出通知。若對 91AP P服務或本服務條款內容有疑問,務必請通知我們,我們將為您說明或協助您終止帳戶,但自版本更新日起算14日內未表示意見者,視為您同意接受更新的版本。

為了輔助並確保您順利使用我們所提供的服務,我們將使用手冊、教育訓練、金物流規範條款等與實際操作有關的各類規範,公布在 OSM,請您務必隨時查閱、密切注意 OSM 的所有公告,您有義務按照 OSM 的公告與各類操作規範使用 91APP 服務。同樣地,前述規範內容有更新時,也將透過 OSM 對您發出通知,若您對於 OSM 之公告或規範有不了解者,請循前條管道與我們聯繫,以便我們為您解釋說明。

第一條 名詞定義及解釋

  1. 本服務條款中所使用之重要名詞或用語,其定義悉臚列如下。
    1. 91APP 服務:以 SAAS 雲端技術為基礎之各類電商解決方案。
    2. 線上商店:係指 91APP 提供予用戶經營之智慧型裝置應用程式(即品牌購物 APP)及網路商店,供用戶對消費者銷售商品或服務用。
    3. 系統管理後台:又稱 OSM(Omni Store Management),用以管理、連結及操作線上商店及與 91APP 服務有關功能之後台系統工具。
    4. 會員:係指完成用戶品牌身分驗證之消費者。
    5. 機密資訊:係指與本服務條款有關之一切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書面、電子或口頭方式交付或傳遞之營銷資料、成本利潤、會員資料、軟體技術、商業技術、商業分析資料、交易紀錄等。
    6. 智慧財產:係指軟體技術之創作、研發、改良或著作,或與企業品牌有關之商標等。
    7. 個人資料:係指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8. 系統資料:係指不屬個人資料保護法定義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用戶使用 91APP 服務時系統管理後台自動蒐集之資料、用戶於線上商店上所提供之商品資料及用戶會員使用線上商店相關功能所產生之資料。
    9. 線上商店系統服務費:專指使用線上商店基本功能之年度費用;不包含其他名目之系統服務費,亦不包含系統使用費、金物流使用費,或開辦、建置、設定等一次性費用。
  2. 本服務條款各條款之抬頭名稱,係用以輔助理解條款規範內容或目的,不拘束或限制條款內容之文義或解釋。除本服務條款有特別規定外,日數之計算,均為日曆日。
  3. 若本服務條款有部分條款與用戶所購買之 91APP 服務無涉者,應不予適用。

第二條 91APP 服務 ─ 通則

  1. 線上商店、系統管理後台及相關系統技術,均屬 91APP 所有,91APP 於合約期間內授權用戶及其會員使用。用戶應自行將商品素材及相關資訊置入線上商店,並應以自己之名義銷售及管理線上商店,且於線上商店首頁及訂購、結帳等頁面向消費者揭露用戶之名稱、地址、客戶服務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91APP 得透過適當頁面或管道揭示自己為系統供應商。
  2. 用戶就品牌購物 APP 應自行申請 Apple 及 Google 開發者帳號,並授權 91APP 進行品牌購物 APP 上架。
  3. 系統管理後台自 91APP 交付帳號、密碼及入口時起,視為開通;交付,以電子郵件發送之。系統管理後台開通時,用戶即刻取得線上商店之使用權限,用戶應同時自行變更密碼、進行手機 OTP 驗證,並依系統管理後台功能完成品牌購物 APP 及網路商店之設定。前述用戶應為之相關設定,係用戶之協力義務,用戶若怠於或拒絕為之者,不得向 91APP 主張任何權利。
  4. 品牌購物 APP 因下列原因需更版、重新上架時,91APP 於收受用戶支付 91APP 報價之費用後,始協助申請更版、重新上架,上架審核係屬 APP 系統商(即 APPLE STORE / GOOGLE PLAY STORE 等)之權利,是否得以更版、重新上架,以 APP 系統商之決定為準,雖 APP 系統商否決更版、重新上架之申請,前述費用仍不予退還:
    1. 用戶提出包括但不限於 Icon、名稱、描述、畫面截圖、歡迎畫面等修改需求;
    2. 因可歸責於用戶之原因,經 APP 系統商決定下架者。
  5. 91APP 不因 APP 系統商之決定而對用戶負其他任何責任。
  6. 因 91APP 服務所產出或提供予用戶之營運相關數據、分析資訊,專供用戶營運參考用,不構成任何有關獲利或有效經營之保證,用戶應自負商業風險及營運責任。
  7. 若因用戶操作不當或管理使用上過失而造成系統或資料錯誤、資料外洩或其他操作執行上之問題或損失,概由用戶自行負責。

第三條 91APP 服務 ─加值及其他項目

  1. 用戶所購買與 91APP 服務有關之加值服務,其價格、付款條件或相關服務條款,除報價單有特別規定者外,均依照本服務條款之規定辦理。
  2. 為因應實際需求,91APP 服務之推進時程,得隨時由雙方以書面或電子郵件之方式約定,惟若用戶之需求超出91APP報價單所載內容時,應由 91APP 另行報價,始得執行。
  3. 91APP、91APP 關係企業、金融業者及物流通路商共同對用戶提供金流及物流之資訊對接與整合服務,金流、物流功能選項得於系統管理後台選擇後啟用。
  4. 除有特別約定外,若於本服務條款效期內,用戶另行加購其他加值服務者,其使用之到期日,同本服務條款之到期日;其系統服務費或其他年繳性質之費用,依其所佔本服務條款效期之比例計算。

第四條 91APP 服務 ─ 方案及費用項目

  1. 用戶所選用之 91APP 服務及功能,均以報價單所載及 91APP 官網或系統管理後台所揭露之內容為準;選用服務之設定費、系統服務費等費用及付款條件,如報價單所載,如報價單之付款條件與本條規定不符者,以報價單為準。
  2. 本服務條款續約時若非沿用原服務方案者,除經 91APP 書面同意外,僅得變更為續約時公告之 91APP 服務方案並適用其價格。
  3. 除與91APP 有特別約定者外,91APP 服務之相關費用如下,且與本服務條款有關之一切費用,均以新台幣(含稅)計算:
    1. 一次性費用:線上商店設定費、方案建置費等。
    2. 系統服務費:以年為單位之年費。
    3. 前二款費用,應於本服務條款簽立時一次付清,91APP 於收到該等款項後始執行相關服務。91APP 於收到本款款項後 10 日內,開立發票予用戶。
    4. 91APP 指定收款帳戶如下: 戶名: 英屬開曼群島商九一應用軟體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銀行名稱及分行:第一銀行忠孝路分行 銀行代碼:007 匯款帳號:419480 + 用戶公司統一編號(8碼) (例如:公司統編=12345678,匯款帳號:41948012345678)
    5. 系統使用費:費率依報價單所載。本款費用委託 91APP 關係企業九易宇軒股份有限公司代為向用戶收取並由其向用戶開立發票。
  4. 用戶如有本服務條款約定外之其他需求(如API串接之需求、代開立發票或自行開立發票之申請或轉換、更換統編、其他加值服務等),用戶同意待 91APP 報價並支付相關服務費用後始執行之。

第五條 智慧財產與授權

  1. 與 91APP 服務內容有關,或 91APP 依雙方約定為用戶開發之系統技術或功能之一切智慧財產權利均屬 91APP 所有或由 91APP 自第三方取得授權,不論於任何情況下,用戶均不因使用或選購 91APP 服務而取得 91APP 服務之智慧財產權利。91APP 同意於本服務條款有效期間或約定之期限內,非專屬授權予用戶於本服務條款目的範圍內使用,91APP 並保證得合法授權予用戶使用。除本服務條款所規定應向用戶收取之費用外,不另向用戶收取與本條有關之授權費用。
  2. 用戶保證其於 91APP 服務所屬系統內,所刊登之商品或服務圖文、名稱及商標等資料之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用戶所有,或有合法使用之權利,且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其他權益。用戶如違反前述保證,應按 91APP 之要求,補正其使用權利或除去侵害他人權益之狀況,否則 91APP 有權逕行提前終止本服務條款,用戶除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外,並應賠償 91APP 所主張之一切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和解金、律師費用、商譽等等)。
  3. 用戶授權 91APP 得以用戶之名義,就線上商店交易或 91APP 服務有關之事項,如會員身分相關服務、線上商店機制內之客戶服務等,以簡訊、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或回覆會員。若用戶另就前述事項自行通知會員者,以通知內容正確且對會員最有利之通知為準。

第六條 保密、個人資料及系統資料保護與資訊安全維護

  1. 本條保密義務於本服務條款終止後二年內有效。
  2. 雙方就本服務條款內容、交易條件及依本服務條款所交付之一切資訊,除依法律規定或依主管機關要求提供,或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或揭露予第三人,或利用機密資訊為任何有損他方權益之行為。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雙方應各自採取不低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規定之標準,妥為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如有會員個人資料外洩時,洩漏方應負責全權處理並承擔他方或會員之一切損失,且依他方之要求協助調查及釐清原因。
  3. 雙方得將機密資訊揭露予為協助履行本服務條款或有輔助必要之受僱人、關係企業,或其顧問、會計師或金、物流服務業者,惟須以與該第三人有簽立保密義務不低於本服務條款標準之書面協議之前提,始得揭露。前述任一方所屬得揭露之人,如有違反本條保密義務者,視為該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
  4. 用戶使用 91APP 服務取得之會員個人資料及系統資料,均屬用戶所有,用戶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律之規定,蒐集、處理、利用會員個人資料;在提供 91APP 服務或履行合約義務之目的及範內,91APP 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律及隱私權政策之規定處理利用該等個人資料及系統資料。
  5. 用戶應維護管理自己所使用之軟硬體電子設備設施之資訊安全,包含但不限於設定高強度密碼、至少每季更新自己所使用或與 91APP 服務有關之軟硬體設備密碼、隨時更新或解除離到職雇員或所授權人員於使用 91APP 服務之權限及帳號密碼等,並應對自己於 91APP 服務有關之帳號、密碼等資訊負完全之保管責任。用戶並應自行管理、備份 API 訪問記錄(包括請求與回應的資訊內容及其時間、位址(IP)、參數內容)、庫存異動等與線上商店營運有關之數據紀錄,91APP 對前述數據備份之完整、正確度無保證義務。
  6. 用戶於使用 91APP 服務與 91APP API 資料,而發生下列情況或行為時,為維護資料安全、確保系統穩定性並避免可能發生之損害,91APP 將即時通知用戶改善,若用戶拒絕改善或改善不全,91APP 有權立即暫停 91AP P服務(包含屏蔽 API 資料)或終止本服務條款,並對用戶請求因此所受一切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第三人對 91APP 之請求):
    1. 試圖反編譯 91APP 系統、程式或 API 資料,或以其他方式破解 91APP 之系統、程式的原始碼。
    2. 利用 91APP 服務或所涉相關資源發布、或於線上商店上傳以下內容(包含但不限於埋設的 URL、Banner 連結):
      1. 影響國家安全或機密之內容。
      2. 色情、賭博、暴力或教唆犯罪等非法內容。
    3. 使用 91APP 服務時,發生過度占用系統軟體或網路資源,直接影響 91APP 系統效能而導致消費者或其他用戶遭受無法正常使用 91APP 服務之事實。
    4. 進行或配合第三人進行任何破壞或試圖破壞 91APP 系統安全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DDoS 攻擊、ARP 攻擊、壓力測試、釣魚、駭客入侵、網路詐騙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馬、惡意程式等。
    5. 突破 91APP 所建立之系統安全機制之行為。
    6. 其他利用 91APP 服務或 91APP API 資料所為之不法行為。
  7. 經 91APP 書面同意,用戶得將 91APP API 資料提供予用戶指定廠商,或 91APP 得依用戶請求而代用戶提供予該指定廠商,惟用戶指定廠商有違反本條任一資訊安全或保密義務者,則視為用戶自己之違約行為。用戶並另承諾如下:
    1. 用戶應擔保用戶指定廠商串接API串接之環境安全,並嚴格控管 91APP 所提供 API 資料之安全(包括但不限於密碼、Key 值及 GTM 授權帳號等),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保 91APP API 資料不受冒用、盜取、攻擊、破壞或非依本服務條款方式揭露。
    2. 僅得將 91APP API 資料運用於與經營線上商店有關聯之用途,非經 91APP 書面同意,不得再交付予用戶指定廠商外之第三人。
    3. 91APP 並無義務與用戶指定廠商建立合作關係或締約,除本項所明定者外,其餘與串接有關事務,均由用戶自行與該指定廠商間處理、商議,用戶並應負責協助 91APP 與該指定廠商間之必要聯繫。

第七條 責任歸屬及其他權利義務

  1. 91APP 就所提供之 91APP 服務,依約對用戶負責。用戶為使用 91APP 服務,應自行安排、建置所必須之軟硬體設備、網路連線等,並應自行經營管理與營運線上商店有關之一切事務,包含但不限於決定並提供價格及交易條件予會員、製作編輯商品及服務介紹、上傳並維護線上商店之商品及服務、寄送或提供商品及服務予會員、依約或依法提供售後服務或保固、確保其所提供服務或商品(包含其銷售方式)符合相關法令規範等。
  2. 除依本服務條款規定有可直接且完全歸責於 91APP 之事由外,用戶與會員間之一切糾紛或消費爭議(如商品或服務之給付及瑕疵擔保),悉由用戶自行負責。
  3. 如 91APP 服務因可歸責於 91APP 之事由有功能異常、錯誤或中止者,91APP 應依下表所列內容,對用戶負責。無論於何種狀況下,91APP 因 91APP 服務所應負之責任,以用戶於其損害發生時點已向 91APP 繳納之當年度線上商店系統服務費之總額為上限:
    嚴重程度 判斷標準 影響/情境 處理及補償方式
    初始反應時間 補償(初次中止未逾時限者,不予補償)
    嚴重 系統完全中止
    1. 全站無法進行結帳動作
    2. 全站商品頁無法正常瀏覽
    5 分鐘 平日時,中止超過 1 小時;假日時,中止超過 4 小時,合約效期延長 1 天且可累計。
    商店前、後台(OSM),部分系統出現異常。 異常狀況未達「嚴重」程度,但比「中」程度嚴重 10 分鐘 平日時,中止超過 3 小時;在假日中止超過 4 小時,合約效期延長 1 天且可累計。
    後台(OSM)部分系統異常 造成非關鍵的商業功能損害(不影響線上商店交易) 30 分鐘 平日時,中止超過 8 小時及在假日中止超  10 小時,客戶合約期限將會延長 1 天。

    ※客服 E-mail:servicetw@91app.com;週一至週五 10:00~12:30,13:30~18:00。

  4. 雙方僅就因故意或過失違反本服務條款時,依本服務條款之規定對他方負賠償之責任。如有非可歸責於任一方之原因,導致該方無法依約履行者,該方不負違約責任,惟應即時通知他方。如不可抗力情況持續 30 日仍無法恢復,且經雙方認定情節重大、導致本服務條款已無執行實益或可能者,雙方得約定提前終止本服務條款,91APP 除依本服務條款第八條退還費用外,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所受之損失。
  5.  於下列情形,91APP 服務將暫停或 91APP 得暫停 91APP服 務至下列情形結束或恢復為止,用戶不得以此向 91APP 請求返還任何費用或請求損害賠償,惟 91APP 應於合理可行之程度內,予用戶適當之通知。:
    1. 因電信或雲端服務業者(包含但不限於 Amazon Web Services)發生軟硬體方面之事故、故障、異常或中斷。
    2. 有具體事實堪認有影響雙方或會員權益之虞,包含但不限於疑似遭受不明第三方攻擊或其他犯罪行為,經 91APP 依專業判斷以暫停 91APP 服務為適當者。
    3. 用戶無故暫停營運或停止對消費者服務,例如暫停出貨、不處理退、換貨等。
    4. 用戶不當使用 91APP 服務,或發生資料、帳戶密碼丟失、外洩之情,91APP 為避免損害擴大時。
    5. 預先通知用戶的系統機房遷移、維修、升級、災難還原演練等。
    6. 其他不可歸責於 91APP 或其他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事由。
  6. 任一方有故意或過失違反本服務條款者,未違約方得定一不低於 3 個工作日之期限,通知違約方改正,如違約方經三次通知(惟各次通知之間隔時間不得短於改善期限,改善期限不一者,取其較短者)仍未能改善者,違約方應賠償未違約方之損害,未違約方並得提前書面終止本服務條款。本服務條款如就違約效果有不同於本項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7. 91APP 得以系統管理後台公告之方式,對用戶通知關於對帳或請款方式、金/物流使用費或交易支付方式之調整或補充,以及系統功能之升級、更新或調整,用戶有義務隨時關注系統管理後台之公告或通知。用戶如對前述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者,得於公告日起算 14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通知 91APP 終止合約,逾此期限者,視為同意上揭之公告內容。

第八條 合約效期及終止

  1. 91APP 之線上商店服務使用期間即本服務條款效期,係從系統管理後台開通(即 91APP 交付系統管理後台帳號密碼予用戶時)之日為首日,而自首日起算 1 年(若報價單有特別約定者,以報價單之約定為準)。本服務條款效期內,若用戶增購 91APP 服務或其他關聯服務(如增購門市店員幫手、附加功能或其他 91APP 專為用戶開發之功能),除雙方有特別約定者外,其效期截止之日同上述到期日。
  2. 本服務條款到期前一個月內,若雙方未表達不再續約之意思,或 91APP 未更新既有之 91APP 服務價格,用戶得於到期前二週內,以繳納系統管理後台所公告或通知之續約價格完成自動續約,嗣後亦同。
  3. 任一方得任意於 60 日前以書面通知對方提前終止合約,而不對他方負賠償責任。
  4. 依本服務條款任意終止者,91APP 應將已付之當年度線上商店系統服務費,扣除已使用月份之費用後退費予用戶;如用戶對 91APP 有積欠費用者,91APP 得逕自於前述退費中抵扣,如有不足抵扣時,用戶應於終止前付清其差額。除前述退費外,其餘費用均不予退還。
  5. 用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91APP 得逕以書面通知終止本服務條款,依本服務條款所收取之費用,均不予退還:
    1. 依破產法聲請和解、宣告破產或重整、或經票據交換所公告拒絕往來、或停止營業或受強制執行假扣押假處分;
    2. 有公開資訊或事實指出從事非法營業之行為,或有其他信用不良之情事;
    3. 有調現(如利用刷卡機器設備作非實際買賣的融資交易)或拆帳(如將一筆交易分成二張簽單請款)之虞,或用戶利用會員信用卡資料進行偽冒交易者;
    4. 遲延給付本服務條款所約定之費用,經 91APP 給予一個月以上期限後仍未給付者。
  6. 91APP 於線上商店到期日或終止日之隔日(即關店日),停止線上商店交易、訂購等功能,用戶應於關店日起算 10 日內,處理尚未服務完畢(包含但不限於出貨)之訂單;為維護會員權益,自關店日第 11 日起,91APP 得以用戶名義對會員發送無法出貨之退款通知並對會員退款。系統管理後台於關店日起算 40 日內關閉,用戶應自行於此期限內將所有交易及會員資料匯出,逾此期限而未完全匯出者,不得對 91APP 主張權利。

第九條 通知

  1. 除本服務條款另有約定外,91APP 得透過系統管理後台系統公告,或依用戶所提供之主要電子郵件對用戶通知。若以電子郵件通知者,除得證明係郵件軟體問題者外,自電子郵件寄出時,視為通知已到達。
  2. 若依本服務條款應為書面通知,則應以法定登記地址(即合約所載地址)為收件地;如有將收件地變更為非法定登記地址之需求,應於變更前以書面通知他方,未事先通知他方變更者,其變更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十條 一般條款

  1. 任一方未經他方同意,不得將其於本服務條款下之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履行及效力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服務條款涉訟,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3. 如雙方對本服務條款有調整或增補之需求,非另經另行協議,不生效力。

最後更新:2024-09-23
© 2024 91APP Inc.